電子勞動合同,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》等法律法規規定,經協商一致,以可視為書面形式的數據電文為載體,使用可靠的電子簽名訂立的勞動合同。
電子勞動合同應該如何調取、儲存、應用?
用人單位要提示勞動者及時下載和保存電子勞動合同文本,告知勞動者查看、下載電子勞動合同的方法,并提供必要的指導和幫助。
用人單位要確保勞動者可以使用常用設備隨時查看、下載、打印電子勞動合同的完整內容,不得向勞動者收取費用。
勞動者需要電子勞動合同紙質文本的,用人單位要至少免費提供一份,并通過蓋章等方式證明與數據電文原件一致。
電子勞動合同的儲存期限要符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》關于勞動合同保存期限的規定。
電子勞動合同訂立平臺要留存訂立和管理電子勞動合同全過程證據,包括身份認證、簽署意愿、電子簽名等,保證電子證據鏈的完整性,確保相關信息可查詢、可調用,為用人單位、勞動者以及法律法規授權機構查詢和提取電子數據提供便利。
文章來源: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微信公眾號